現代社會對心理學的專業趨之若鶩,其實心理學只是近百年演變而成的專門學科。要說最早的心理學起源,可以追溯到早期希臘時代,而心理學在當時只是哲學的一個分支。人類開始有系統地研究和討論心理學的種種現象,就要數古希臘偉大的哲學家柏拉圖(Plato)和他的學生亞里斯多德(Aristotle)。就算經過十四世紀開始的文藝復興,到十七世紀初有法國出名的大哲學家和科學家勒內‧笛卡爾(Rene Descartes),心理學仍流於以哲學思維作討論和研究,直至十九世紀末開始有所轉變。
1874年德國心理學家威廉‧馮特(Wilhelm Wundt)發表了《生理心理學原理》(Principles of Physiological Psychology),作為心理學的開山之作。其後於1879年建成了世界第一所心理學實驗室,引入了實驗法來研究心理學,以研究自然科學的科學實證方法研究人的思想和行為,讓心理學正式從哲學分家。馮特亦因此被稱為「心理學之父」。
有趣的是,其實早在1875年,有另一位心理學家威廉‧詹姆斯(William James)已在美國建成了所心理學實驗室。雖然這所實驗室比馮特建立的早了四年,但是詹姆斯的實驗室只用於教學,並未曾進行過心理學的實驗和研究,因而未能被人承認和注目。
在此之後,心理學出現了不同學派,經過包容、吸收、淹沒、歸化,成為了不同時期主要的心理學學派,包括:結構主義(Structuralism)、功能主義(Functionalism)、格式塔/完形心理學(Gestalt Psychology)、精神分析(Psychoanalysis)、行為主義(Behaviourism)、人本主義心理學(Humanistic Psychology)、認知心理學(Cognitive Psychology)、神經心理學(Neuropsychology)。其中在過去的幾十年間佔了主導優勢的三大勢力,分別是精神分析學派、行為主義學派及人本主義學派。
在日後我們會逐一簡略介紹各學派的理論和代表人物。